一、征求意见概况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镇范围不断扩大,我县城镇规划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有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发挥税收调节收入职能,国家税务总局鹤峰县税务局草拟了《关于鹤峰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6月1日。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已截止。
二、征求意见结果
在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通过网络平台未征集到相关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鹤峰县税务局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