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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关于公开征求《鹤峰县旅游产业“引客留鹤”奖励办法(修订稿)》意见的反馈

发布时间:2026-08-07 09:26 来源: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一、征集意见概况

2026年3月18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鹤峰县旅游产业“引客留鹤”奖励办法》。根据《鹤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鹤政发〔2026〕16号)要求,需对《鹤峰县旅游产业“引客留鹤”奖励办法》进行修改。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按程序对《鹤峰县旅游产业“引客留鹤”奖励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鹤峰县旅游产业“引客留鹤”奖励办法(修订稿)》,并发起了相关公平竞争意见征集。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8月6日。现征集意见时间已截止。

二、征集意见结果

在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通过网络平台未征集到《鹤峰县旅游产业“引客留鹤”奖励办法(修订稿)》相关建议。

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8月7日 

责任编辑:宋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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