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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关于公开征求《鹤峰县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时间:2026-07-29 17:15 来源:鹤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一、征求意见概况

为有效引导既有建筑功能合理转换,盘活存量空间资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我县城市发展活力与内生动力,我局研究拟定《鹤峰县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要求,现公开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公示期限为2026年7月20日至7月28日。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已截止。

二、征求意见结果

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期间,通过网络平台未征集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鹤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29日

责任编辑:宋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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