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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关于《鹤峰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公示的结果反馈

发布时间:2026-09-01 15:25 来源:鹤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一、征求意见概括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源,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规范全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我局结合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农村土地资源现状及产业发展实际,起草了《鹤峰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要求,现公开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公示期限为2026年8月1日至9月1日,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已截止。

二、征求意见结果

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期间,通过网络平台未征集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鹤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1日

责任编辑:宋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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