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496021/2023-3665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文单位: | 鹤峰县卫生健康局 | 发文字号: | 无 |
| 文号类型: | 通知 | 文件类型: | 其他 |
| 发文日期: | 2021年06月23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乡镇卫生院,容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局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及行政执法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县卫健局修订完善了《鹤峰县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暂行)》《鹤峰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鹤峰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并经5月31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鹤峰县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暂行)
2. 鹤峰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3. 鹤峰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
鹤峰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