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鹤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加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进一步优化山体保护格局和建设用地布局,协调城市建设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城市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山体保护条例》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山体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组织编制了《鹤峰县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及法定图则(2021—2035年)》。规划方案于2023年9月5日通过了专家评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山体保护条例》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山体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公示期内若对此规划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涉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我局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
联系地址:鹤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718-5282497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鹤峰县城区范围,主要包括容美、康岭、龙井、庙湾、太平五个片区靠近城区山脊线一侧,八峰山区域及唐家铺村用地条件较好区域,总面积约59.51平方公里。
二、规划原则
1.坚持城市发展与生态资源保护协调统一的原则
2.坚持城市功能、形态与山体保护、利用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山体保护与文化旅游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整体控制与分层、分级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三、规划目标
立足鹤峰县自然人文资源特色,坚持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建设开发与保护并重,实现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最优化和可持续发展,构建山体分级明确、功能分区合理、生态建设与规划控制切实可行的城市山体保护体系。通过对山体资源的保护,水体资源的利用,建设空间的管控,保障人居环境,彰显山地城市特色,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鹤峰城市绿肺,开启鹤峰山城之间的对话,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至2035年,城区(59.51平方公里)范围内保护山体总面积不低于26.93平方公里,占山体总面积比例不低于60.88%,占城区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45.25%;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不低于10.48平方公里,一般保护区面积不低于16.45平方公里。
四、规划总体格局
规划形成“一轴、两区、双屏障、多点”的总体结构,各山体绿地之间通过河流、高压走廊、城市干道等绿廊进行联通,共同构成鹤峰城区山体绿地生态系统。
1、一轴(碧轴穿城):沿宜来高速——溇水河形成的生态绿轴。
2、两区(两星耀城):即容美城区和太平工业园片区。
容美城区:主要包括八峰山、山崩、庙湾、龙井、新庄等区域。规划对片区内约18.3平方公里的山体进行保护。
太平工业园片区:太平工业园片区是城市西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鹤峰工业发展的集中片区。该片区地形较为平坦,规划对片区范围内约1.44平方公里的山体进行保护。
3、双屏障(两脉护城):即城区东南侧以八峰山、狗儿坡为主形成的山脉带;城区西北侧以茅竹山为主形成的山脉带。是城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对城区的生态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4、多点(多点缀城):指城区内其他公园山体,现存较好的自然山体或孤峰,是片区景观塑造及居民就近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
五、保护山体分区
规划将保护山体具体划分为核心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对其分别进行保护控制。对已经规划的道路、铁路等重要的公用设施,如在法定图则中有明确,可批准建设,但在建设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山体破坏,山体不得垂直开挖,开挖坡度不得大于60°。
1.核心保护区范围:核心保护区是生态敏感性高、景观风貌突出、具有历史遗存的区域或具有较高保护价值的独立山体。已建公园或绿地的,则以现绿地范围为保护范围。
2.一般保护区范围:一般保护区是核心保护区外围、对核心保护区起保护和缓冲作用的区域或具有一定保护价值的独立山体。
3.风貌协调区范围:山体保护范围外,为保护山体的空间尺度和外围环境而划定的控制开发性区域。靠近公路的山体以道路红线内延10—50米划定协调区。
六、规划管控
1.核心保护区管控措施
以保护为主,严禁改变山体形态,破坏山体地形地貌,破坏山体轮廓,砍伐植被,开山采石等行为。除必要的道路及按照规划建设保护设施、公用设施(为市民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各种公共性、服务性设施)、军事等特殊用途设施及在不破坏山体原状的前提下植树造林外,禁止其他建设活动。
准入类型:用于山体保护、森林管理用途的设施;无法避让保护山体的能源、交通、水利、国防设施;公园配套设施、景观游赏设施;抢险救灾、灾害治理等救灾设施;军事、保密等特殊用途设施;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及公益性建筑。准入类型针对确实无法避让的项目编写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一般保护区管控措施
严禁从事破坏山体的生产建设活动,可利用山坳修建公益性设施,但不可破坏山体生态环境。严格限制与资源保护、风景游赏无关的建设活动。严禁乱盖乱建,对现有违章建筑,一律拆除。对于严重影响山体景观的超标建筑,近期整改或拆除。不允许设置严重污染工业用地,保护环境质量,保护山体植被。
准入类型:林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具有系统性影响、确需建设的道路交通设施;必要的山体景观游赏设施;护坡及排险截水沟等工程防护设施;供水、供电、燃气、通信、广电、排水、环卫、消防等市政公用设施;确需建设的军事、保密等特殊用途设施;公园公益性设施。
3.风貌协调区管控措施
该区范围内的修建项目应在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严格审批下进行,建筑外观造型、体量、色彩、高度都应与山体景观协调;建筑色彩多用中性色;建筑屋顶要求美化或绿化,保护山体下垫面的环境。保护控制重要的景观视廊和山体的开敞空间。
准入类型:农业、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教育科研产业、洁净工业、低密度居住。
七、图则划分
根据城区规划范围,将城区划分为5个片区,规划对片区范围内的山体及周边城市建设用地地块的开发模式、规划管理及开发建设实施进行引导性规定,并按核心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进行分区控制。对依法批准的图则文件进行修改,必须履行相应的程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1.A片区:即太平工业园片区,总用地面积841.95ha,保护山体共10片,总面积约144.33ha,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约84.94ha,一般保护区面积约59.39ha。
2.B片区:即容美老城康岭片区,总用地面积902.80ha,保护山体共6片,总面积约440.02ha,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约297.47ha,一般保护区面积约142.55ha。
3.C片区:即容美老城八峰及张家村片区,总用地面积1922.82ha,保护山体共8片,总面积约917.09ha,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约624.85ha,一般保护区面积约292.24ha。
4.D片区:即容美老城龙井及新庄片区,总用地面积1244.75ha,保护山体共6片,总面积约298.97ha,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约26.76ha,一般保护区面积约272.21ha。
5.E片区:即容美老城庙湾及唐家铺片区,总用地面积1039.45ha,保护山体共10片,总面积约155.97ha,其中一般保护区面积约155.97ha。
八、公示图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