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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峰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2021—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6 17:20 来源:鹤峰县人民政府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鹤峰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2021—2027年)》已经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鹤峰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2021—2027年

鹤峰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宋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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