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资金争取前所未有。2023年共争取中央补助资金0.8027亿元,专项债券资金0.68亿元,资金争取高于全州平均水平。
(二)项目建设序时推进。一是完成了龙溪、连升、九峰等5个市民休闲健身活动广场建设,总计新增户外活动场所面积118049㎡;二是完成了张家村1号,2号停车场,快递集散中心停车场等5个停车场,共计新增停车位600个;三是完成了九峰大道张家村1号、2号停车场公厕、物流园公厕等6个公厕;四是完成发改小区、地税小区、光明小区等小区共23部电梯;五是基本完成了九峰大道(二期)、一中路(一期)、车站路(二期)、连升路(二期)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并启动了满山红东路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
(三)改革试点成效明显。持续深化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申报省定先行区改革事项“降低施工图审费用改革”,推动项目早开工。在图审费用政府买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基础上,推行分段图审、分段许可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模式,采取群体工程可分栋、线性工程可分标段和建筑工程可分“基坑和土石方工程”“基础主体工程”两阶段分别办理图纸审查和施工许可的模式进行施工许可审批,并通过强化承诺监管和厘清审管权责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改革以来,已有7个项目通过“分段图审”“分段许可”的模式办理施工图审和施工许可,降低了企业资金成本的同时,使得项目开工平均提前了近1个月时间。
(四)燃气整治不断突破。一是通过专项检查、联合抽查等模式共计检查燃气企业及场所735处,发现安全隐患245处,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市场监督部门立案查处燃气相关案件2起,罚没金额1.56万元,住建部门移送违法线索2起;二是全面推动对瓶装燃气企业的整合,全县10家瓶装燃气企业现已整合为3家燃气企业,相关工作已于2023年7月整合完成并正常经营。三是全县使用燃气的663家餐饮用户已完成“三件套”的安装,全县使用燃气的居民用户“三件套”已采购到位,预计60天内全部完成安装。
(五)行业监管持续发力
1.建筑市场监管
一是开展“三包一挂”专项整治。对参建主体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目前已完成3000万以上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查整治。
二是抓好五项制度,保障住建领域农民工资稳定支付。开展根治欠薪活动,联合劳动监察部门对在建项目落实五项制度等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督促、整改,全县住建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得到有效管控。
三是开展行业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梳理、排查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三包一挂”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并对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予以打击。今年以来,办结移交一般行政执法案件4起,已全部移交城管局依法查处。
2.建设工程安全监管
一是严格管理制度,强化建设主体责任。各在建工程项目坚持安全员每日巡查、项目经理每周巡查、企业负责人每月巡查,截至目前各项目共自查一般安全隐患1623条,重大安全隐患0条,一般隐患均已完成整改。
二是推进专项整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我局先后开展了春节后复工复产、特种设备检查、汛期安全生产等专项检查。对在建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208次,排查一般安全生产隐患640处,重大安全隐患3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104份,停工通知书10份,截至目前以上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严格落实项目约谈制度,今年以来,共对15家企业进行安全警示约谈,向城管局移交违法线索2条。
三是强化扬尘管控,打造绿色施工现场。对城区20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大气污染防治检查,共发现问题86处,下发巡查记录18份,限期整改通知单20份,截至目前均已全部整改到位。
3.建筑工程质量监管
一是严格开展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重点对建设、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图审查情况、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检查6次,并现场将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销号。
二是全程管控持续开展质量检查。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及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抽查,今年对在建项目进行质量监督检查235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次。
三是预拌商混注重源头治理。围绕原材料、配合比、交验货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累计抽样检测2次,对全县3个商混企业、1个干混砂浆企业开展排查1次。
四是开展消防工程质量查验。为压实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消防责任,在日常检查中对消防内容进行检查34次,在分部分项验收时对涉及消防的相应内容一并进行验收,实行提前介入、预审预验制度,今年共开展特殊工程的消防验收20次。
(六)城乡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农村危房改造。经排查,全县244户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目前244户房屋已全部完成改造;二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县已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体系,已覆盖100%的行政村和100%的自然村组,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三是农村图集推广和使用。今年农村新建房屋393栋,使用图集317户,农村图集使用率达81%;四是农村工匠培训。共培训工匠611人,并下发培训合格证书;五是城乡污水治理。完成了各类交办问题整改工作任务;完成了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结算及决算工作;完成了2022年乡镇污水提质工程竣工验收;加快推进了乡镇污水治理项目建设。
(七)房产保障稳中向好。一是房地产开发平稳推进。新建商品房批准预售675套,批准预售面积6.27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0.74%;新建商品房销售554套,销售面积5.919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2%;已批准预售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560套,面积6.7965万平方米;二是住房保障持续向好。我县政府投资公租房累计达1886套,已分配入住1792套,分配入住率为95%,2023年度发放租赁补贴户数377户,发放金额16.31万元。
二、所获荣誉
1.创建1个省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1个州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2.“降低施工图审费用改革”位居县市改革第一名。
3.谋划实施的鹤峰县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已成功授信6亿元,这一做法被湖北省住建厅集中印发,供各地学习借鉴。
4.县委宣传部组织的鹤峰县第三届“新华书店杯 我是读书人”活动,1名同志荣获主题征文2等奖,3名同志荣获2023年“学习强国”百名标兵称号。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重点工作
1.继续开展“三包一挂”专项整治工作和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2.持续抓好行业监管工作,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质量管控,促进我县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3.做好建筑业产值统筹、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等工作。
4.继续做好市政基础设施、老旧小区等建设项目工作。
5.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6.持续做好燃气管理工作,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稳定。
7.持续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二)重点项目
1.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鹤峰县2024年城镇燃气及供排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康岭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贺龙广场建设项目、鹤峰县容美镇云南庄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鹤峰县满山红大道至绕城线健康步道建设项目。
2.启动建设的项目:启动建设2023年鹤峰县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张家村污水管网延伸建设项目、后坝路片区、东街片区、溇水大道片区、鸡公洞片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
3.拟建成完工的项目:满山红大道与九峰大道连接线工程、后坝路片区、东街片区、溇水大道片区、鸡公洞片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宏鹤公馆房地产开发项目、溇水苑项目工程5#楼建设项目。
四、有关建议
建议县委、县人民政府持续加大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