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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河湖长制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11-14 17:04 来源:鹤峰县水利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鹤峰,这片灵秀之地,拥有着丰富的水资源。清澈的水流、秀丽的河岸,不仅是大自然赋予的宝贵财富,更是鹤峰人民赖以生存的生态根基。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类活动的增加,水生态面临着诸多挑战。为了守护这片美丽的山水,鹤峰积极行动起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努力探索河湖管护长效机制。

一、基本情况

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鹤峰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要求,科学谋划、全面部署,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全县各级河长严格履职尽责,深入推进水资源保障、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显著,全县2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江口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鹤峰县共有44条河流(其中州级河流1条,县级河流11条,乡级河流32条)、23座水库、1207处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全县共设县级河长12名、乡镇级河长54名、村级河长121名;设县级河库警长1名、乡镇级河库警长9名。

二、工作情况

(一)坚持机制创新,扎牢河湖长制“责任网络”

1.强化高位推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将河湖长制工作抓在手上,将其纳入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进行重点督查和目标考核,经常性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等有关安排,及时部署、调度重点工作,确保落实落地。

2.强化工作创新。2022年以来,鹤峰县创造性提出河湖管护“六合一”新模式,每年财政预算200万元,将河道及小微水体保洁、水利设施管护、水土保持监管、水资源管理、水生态监管、防汛安全等六大工作统筹到河湖长制统一管理。经过一年多运行,在清漂保洁、水土保持、防汛安全、水质提升等方面效果明显

(二)坚持联动共治,筑牢河湖长制“安全网络”

1.强化巡河履职。严格落实各级河长巡河相关要求,对巡河发现问题闭环交办、跟踪督办,着力推动河长从“有名”转向“有实”,坚决杜绝只“挂名”不“出征”。2024年1-5月12条县级河流县级河长及委托联系部门累计巡河78次,督办解决问题48个。

2.强化执法监督。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动机制,与湖南省桑植县签订溇水流域共管合作协议,建立跨界水域联合执法机制,对辖区内河道定期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5月底,鹤峰县与湖南省桑植县警方按照《溇水流域共管协议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在鹤峰县铁炉白族乡江口村设卡并拦截到一辆小货车,在车厢内查获电鱼设备若干和渔获物158.6斤。目前,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强化问题导向。执行“三方会谈”模式,针对溇水流域突出水环境问题,组织环保、水利、检察三方会谈,对“清四乱”、水环境问题整改实行清单式、闭环式管理,坚决做到发现一处、交办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自2023年以来,全县共发现突出水环境问题5个,下发检察建议书3份,整改完成6处,整改完成率达100%。

(三)坚持共建共享,织牢河湖长制“防护网络”

1.全民参与共建。在河湖长制宣传“六进”上主动作为、久久为功,充分利用主题党日、世界水日、植树节等时间节点,持续开展丰富多样的河湖长制宣传“六进”活动,在进一步扩大河湖长制的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上持续发力,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上持续发力,在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建设美丽幸福河湖上持续发力,持续推进护河常态化机制,营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良好氛围。

2.政府统筹共建。充分结合溇水源(白泉河)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建设,推动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是生活污水分类治理。探索“3+1”污水治理模式,对集镇及周边村污水管网能延尽延、应接尽接,对不具备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集中居民点采取微动力污水处理站+人工湿地+还田利用模式,对分散居住农户采取三格化粪池+还田利用模式,另外专门对农家乐、民宿采取隔油池+三格化粪池+还田利用模式,流域内冲水式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均达90%。二是控源截污保水清。湖北牛源生态农场(养牛场)原址位于白泉河小流域核心区,离溇水干流及居民区较近,一度粗放式的养殖影响了流域水环境,投资1100万元对养牛场进行了搬迁,搬迁后采用自动化给水装置,饮用水源为山泉水,并采用床厂一体化发酵养殖技术,将牛粪、尿通过微生物降解转化为生态有机肥。另外推动畜禽养殖粪污再利用。探索出“牛-沼-果”“猪-沼-茶”“蟹-稻-鱼”循环模式,对760家养殖散户实行“一套设施处理+茶园、魔芋园、箬叶园、果园还田利用”的“1+4”种养模式,流域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三是面源污染源头防控。以东洲河300亩茶园为试点,推行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污水处理尾水还田利用,实现源头控污,白泉河干流水质稳定在Ⅱ类以上。四是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投资400万元对下坪乡留驾村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存在的水土流失进行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56km²。截至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25%。

三、取得成效

鹤峰县2021和2022年度全州河湖长制考核中连续两年取得了全州第四;2023年取得全州第三的较好成绩。

2022年,鹤峰县被省河湖长制办公室通报表扬为“河湖管护机制完善、河湖保洁管护成效明显地区”。2023年,鹤峰县被省河湖长制办公室通报表扬为“幸福河湖创建推进力度大的地区”、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被省水利厅表彰为“河湖管护工作成效明显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

2023年,《诗画鹤峰·碧水长流—恩施州鹤峰县探索“河湖长制+生态旅游”发展之路》入选幸福河湖省级典型案例,荣获奖补资金100万元。

四、存在不足

鹤峰县在开展河湖长制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距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河流未实现全线巡查。我县境内河流分布多、流域广且多流经高山峡谷,部分偏远河段进出困难,无法实现全线巡查管控。

(二)爱河护河意识有待提升。部分群众对河流管护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参与河流管护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

五、下步工作

(一)持续贯彻落实《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一进步明确细化河湖长及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构建权责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河库管理保护体系。

(二)深入打好水保卫战“聚势行动”,为推动构建目标统一、行动同步的河湖管理保护新格局贡献鹤峰力量。

(三)加强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强化跨界河流“四联”机制,组织开展溇水、龙王河等重点河流联合巡查活动,解决跨界河流突出问题。

最后,感谢省、州河湖长制办公室一直以来对我县河湖长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此次汇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推动我县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宋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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