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扣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将法治建设贯穿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治理、婚姻殡葬管理、未成年人保护等民政工作全过程,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的法治根基。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与工作责任
(一)深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引导干部职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的理解与把握,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使法治思维成为履职的基本遵循。
(二)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党组学法制度,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重要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营造单位内部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管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流程及相关制度,对关键事项进行全面法律审核与合规性把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与廉政风险。
二、坚持依法履职,聚焦主责主业,筑牢民生保障法治防线
(一)依法精准落实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截至12月底,全县在册保障对象12144人,其中:城乡特困人员1469人,城乡低保5201人,临时救助980人,残疾人两项补贴4494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保障金76030人次3055.23万元,城乡特困供员19102人次2394.35万元,临时救助980人217.69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54763人次547.63万元,发放高龄津贴10.0934人次684.5549万元,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5008人次50.08万元;享受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3人80.55万元。累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7030.08万元,惠及全县困难群众。扎实开展兜底摸排,组织乡镇对脱贫对象、监测对象开展兜底保障政策专项摸排,精准将940户1918名监测对象、3475户5251名脱贫对象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其中监测对象纳入农村低保862户1840人、特困供养78户78人,脱贫对象纳入农村低保2227户4003人、特困供养1248户1248人,实现应救尽救、应保尽保。
(二)依法规范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截至12月底,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成功筹集慈善捐款1256.1万元,善款用于支持各项公益慈善项目,切实帮助困难群体,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三)依法加强区划地名规范化管理。截至12月底,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对下坪乡、走马镇、中营镇的道路进行规范命名,共完成29条道路命名、4条道路更名、13条道路规范工作,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168块,全面提升乡镇地名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依法完善养老服务法治体系建设。一是抓实民生实事,在容美镇、邬阳乡建成2个养老服务综合体,完成200户特殊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改善居家养老条件;二是打造示范样板,推进下坪乡东洲村、燕子镇燕子社区2个居家互助养老试点建设,创建1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以点带面提升全县养老服务水平;三是依法规范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养老消费补贴工作,完善资格评估标准,简化申请办理流程,强化资金发放全程监管,切实减轻失能家庭照护负担,持续健全覆盖城乡、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的养老服务法治保障体系。
(五)依法深化殡葬改革绿色规范发展。一是针对“三沿五区”(铁路沿线、河道沿线、公路两侧沿线、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居民住宅区、开发区)的县级示范线,采取控制、改造、拆除、遮挡等措施,整治散葬坟墓及大型墓碑;二是加快殡葬设施建设,全县9个乡镇的公益性公墓已投入使用,太平镇、走马镇、五里乡的殡仪服务站基本建成。
(六)依法压实民政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截至12月底,组织安全检查72次,完成问题整改13项;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等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并规范值班台账。
(七)依法规范信访办理化解矛盾纠纷。一是高效化解信访矛盾,全年受理信访事项35件,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完成登记、分流、办理、反馈闭环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针对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专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有效化解矛盾,提升群众满意度与信任度。二是落实重点维稳责任,常态化开展信访隐患排查整治,梳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建立台账,实施动态管理与精准防控;全年无高风险重点稳控对象,未发生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守住工作底线,确保民政工作平稳推进,为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八)依法从严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截至12月底,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达113家。通过主动申报与严格评审,县慈善总会、县志愿者协会、容米社工等6家社会组织被评定为3A等级;完成社会团体年检3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24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3家,有效推动了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九)依法优化婚姻登记便民法治服务。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规范登记流程,截至12月底,全县共办理婚姻登记1346例,全面实现婚姻状况异地联网核查及档案异地调取,同步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服务,引导新婚夫妇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与家庭观。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建设与业务融合深度不足。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有待提升,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
(二)基层执法力量较为薄弱。专业人员数量不足、能力参差不齐,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
(三)普法宣传形式较为传统,精准性有待加强。针对特殊群体的靶向普法存在欠缺,内容与需求的适配度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筑牢法治根基。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完善制度体系,推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常态化。
(二)规范执法履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与案卷评查,提升重点领域监管执法质效。
(三)深化精准普法。创新宣传形式,聚焦特殊群体开展靶向普法,提升普法实效。
(四)融合法治与业务。将法治要求嵌入民政服务全流程,以法治保障民生、规范治理、防范风险,奋力推动新时代法治民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鹤峰县民政局
202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