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优化完善县域集采药品耗材价款结算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如认为本文件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5年1月13日前反馈至鹤峰县医疗保障局。
地址:恩施州鹤峰县容美镇一中路4号
电话:0718-5288358
传真:0718-5288569
附件:优化完善县域集采药品耗材价款结算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鹤峰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