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我局起草了《鹤峰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现将此方案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公示期间对该方案有异议或修改建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并请署名及附联系方式(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同时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如认为本文件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恩施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
地址:恩施州鹤峰县容美镇溇水大道72号
电话:0718-529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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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鹤峰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