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期间收到政协委员提案47件,分别交由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19 个单位承办落实。截至目前,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所有提案已办理完毕,见面率、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其中,所提提案已得到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A” 类提案31件;所提提案正在解决的“B”类提案13件;所提提案拟将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C” 类提案3件。
二、主要做法
(一)落实提案办理责任。实行县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常务副县长分管、分管副县长协管的领导机制,并制定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按照“五定三包”原则,47 项提案交由19个部门具体承办。
(二)严格提案办理流程。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办理难度大的提案,实行承办单位牵头,联合协办单位会商,主动邀请提案人参与,形成合力高效联动办理;提案答复函和委员意见征询表由承办单位的具体承办股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复审后报分管领导审阅,最后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签发,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答复意见内容实在、表达准确、办理流程规范。
(三)提升提案办理质效。坚持政协提案由县政府督查室实行交办会商,明确承办部门责任。坚持年中现场督查、年终办理情况抽查等方式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督查,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办理工作的有序推进,有效提升了办理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