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双随机、一公开

鹤峰县医疗保障局 县卫生健康局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21 16:49 来源:鹤峰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整合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效能,根据鹤峰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23年度鹤峰县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鹤双随机办〔2023〕1号)、《2023年度鹤峰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文件要求,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决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国家、省、州、县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平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医疗保障领域内跨部门联合抽查并深入推进本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高抽查检查工作效率。

二、抽查时间

2023年6月26日至9月30日

三、抽查对象及范围

以全县定点医疗机构为抽查对象,抽取比例为10%。

四、抽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现场检查、社会走访调查等检查方式进行。

五、抽查内容

(一)医疗保障部门本次联合抽查内容: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费用进行监督检查。

(二)卫生健康部门本次联合抽查内容: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六、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鹤峰县医疗保障局

参与部门:鹤峰县卫生健康局

七、组织实施

(一)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制定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县卫生健康局积极配合落实,精心组织,周密谋划,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严格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任务。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相关联合抽查部门,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任务。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1.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系统自动派发到抽查部门,由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管理员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2.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3.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被检查对象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四)实施抽查检查。对医疗机构实施实地核查时,分一个组:县医疗保障局抽2人、县卫生健康局抽2人,共4名执法人员,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联合检查工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五)录入公示抽查结果。现场抽查检查结束后,县医疗保障局检查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内部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形成结果。全部检查事项完成后,县医疗保障局要及时组织检查人员汇总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形成本次书面联合抽查检查结果,整理相关资料报县双随机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七、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保质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配合。县医疗保障局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县卫生健康局要提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鹤峰县医疗保障局       鹤峰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1日

责任编辑:宋申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