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提升行政机关执法能力,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切实增强政府治理效能,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相关要求,鹤峰县民政局拟定了《鹤峰县民政局关于“两轻一免”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现予以公示。
附件:1.鹤峰县民政局首违免罚事项清单(第一批)
2.鹤峰县民政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
3.鹤峰县民政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
4.鹤峰县民政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
鹤峰县民政局
2023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