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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鹤峰县气象灾害(寒潮、低温雨雪冰冻)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19 16:35 来源:鹤峰县气象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各乡镇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19-24日,我县先后将出现降水、强降温和雨雪冰冻天气。本轮过程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县内高海拔地区还有大范围冻雨出现,对交通、电力、农业等危害大。

州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巳于2月19日11时启动气象灾害(寒潮、低温雨雪冰冻)III级应急响应,经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月19日11时30分启动气象灾害(寒潮、低温雨雪冰冻)III级应急响应。

启动气象灾害(寒潮、低温雨雪冰冻)III级应急响应后,请各单位严格执行《鹤峰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落实防范雨雪、冰冻等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特别要加强交通管理,做好道路除雪除冰工作;做好城市供电、供气、供水及山区防雪、防冻保暖等工作。

鹤峰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2024年2月19日

责任编辑:宋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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