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鹤峰县交投桃源府建设项目(一期)1号住宅楼预售申请及所提交的要件进行了审查,已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为:鄂鹤房预字〔2025〕0008号)。现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发企业名称:鹤峰简雅置业有限公司
二、项 目 地 址:鹤峰县容美镇康岭村
三、项 目 名 称:鹤峰县交投桃源府建设项目(一期)
四、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42508.42平方米(其中商住房面积32663.57平方米(182套),总计9栋,住宅户数182户;车位比1:1),竣工验收后,产权面积以房屋测绘报告为准。
五、本次批准销售面积及位置:1号住宅楼,房产预测面积1256.94平方米,共计住宅7套;竣工验收后,产权面积以房屋测绘报告为准。
六、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峰支行
账号:42050172670800001375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峰县支行
账号:942286013000477888
开户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峰支行
账号:19100270000000278
七、购房人须注意事项:
1.要核对自己购买的商品房的幢号、房号是否在预售范围之内;
2.应反复阅读《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所买的房屋位置、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内容;交房条件、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约定要明确,并确认签字盖章;
3.为了保障预售资金的安全,购房款必须交(转)入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内。
4.为了防止一房二卖,有效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购房户在购房前可到政务服务大厅四楼住建局窗口查询房屋可售情况,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可到政务服务大厅四楼住建局窗口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情况。
特此公告。
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