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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证照分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31 10:34 来源:鹤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7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恩施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此次中央层面设定及省级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鹤峰县共计涉及72项。其中,直接取消事项5项,审批改备案事项3项,实行告知承诺事项18项,优化审批服务事项46项,详见《鹤峰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

责任编辑:宋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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