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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峰县“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4 14:33 来源:鹤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鹤峰县“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鹤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2 月 14 日


鹤峰县“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最大程度满足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化需求,根据《恩施州“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目标,建立“一证准营”行业综合许可制度,推行“行业综合许可证”;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水平,降低行业准入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推动鹤峰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审批要件,实行“一次告知”。在不改变各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准入许可条件的前提下,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协同部门,对一个行业所有涉企许可事项的审批条件进行标准化集成,形成一张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告知单,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许可条件和应当提交的材料。

(二)简并申报材料,实行“一表申请”。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原则,基于集成后的行业准入条件、申请信息要素和材料,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

(三)优化受理流程,实行“一窗受理”。县乡两级政务服务机构分别设立“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优化窗口实体布局,配置服务专员,统一负责业务现场咨询、申请受理、材料流转、业务协调、证照发放、档案存放等工作,实行全程免费帮办代办服务。同时,大力推行在线申请、在线受理、不见面审批模式。

(四)合并核查程序,实行“一次核查”。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产业政策外,推行告知承诺制;确需现场核查的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统筹组织、部门联合,实行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

(五)再造审批模式,实行“一并审批”。依托湖北省“一业一证”综合审批系统等业务审批平台,各行政审批部门同步获取受理信息和相关前置部门的办理信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依法定职权“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并及时告知申请人相关许可证办理情况。县政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推动联办部门和联办事项入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规范、协调管理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工作。

(六)创新准营方式,实行“一证准营”。将一个行业市场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加载集成有关法定许可证信息的二维码,实现行业经营许可信息一码覆盖。由县政务局统一制发“行业综合许可证”并加盖公章,各级各部门应对“行业综合许可证”予以认可并推广应用。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的同时,一并发放相关许可事项的法定许可证,方便市场主体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只需在生产经营场所公示“行业综合许可证”,即视为符合各监管部门的亮证要求。

三、工作措施

(一)设置“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县政务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收集资料,免费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审批工作。各乡镇比照设置“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牵头单:县政务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协同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公布改革行业目录。统一公布“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并进行实时动态调整,确保成熟一批,推广一批。将市场主体增长较快,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及时纳入改革范围,使改革惠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协同部门)

(三)统一工作标准规范。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各协同部门,制定改革实施细则和办事指南,形成《行业综合许可工作规范》和《行业综合许可告知单》,梳理集成各行业准入条件、申请信息要素和材料的详细清单,细化明确“一业一证”审批模式下的审批、服务、监管等全流程管理制度,实现审批流程再造,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推行容缺受理制度。(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局、各协同部门)

(四)推进电子化管理。县政务局负责做好“一业一证”综合审批系统的运维工作,实现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并审批、统一出证等功能。县大数据中心负责对制发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实行电子化管理,及时将其归集到电子证照库。各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在线申办,广泛推行市场主体电子亮证应用,为持有“行业综合许可证”的市场主体跨区域经营、网络经营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县政务局、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协同部门)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在审批、服务、监管全流程各环节中的衔接,形成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信用分类监管、协同联合监管等监管方式,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抽查)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局、各协同部门)

(六)强化改革法治保障。各相关部门应梳理“一业一证”改革举措落地实施、复制推广等涉及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开展改革工作。对需要暂时调整适用的法律法规,要积极争取省、州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协同部门)

四、实施步骤

按照申请人自愿申报的原则,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构建“线上申报一网通办、线下申报一窗受理,受审分离、分类审批、统一出证”的工作模式。

(一)填报申请

1.线上申报。申请人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一业一证”平台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申办行业和事项,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上传相关信息材料,自动进入后台审批程序。

2.线下申报。申请人通过各级政务服务机构“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一次性提交一套申请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帮办代办,分类流转至后台审批。

(二)后台审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材料流转至各行政审批部门,进入审批程序。对申请人提交上传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按承诺时限予以核准;对提交上传相关信息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过系统反馈给申请人或当场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各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结果及相关许可文书在规定时限内反馈至“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

(三)统一出证。县政务局应将具体实施相关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部门和相应救济方式予以公示,告知办理“一业一证”的市场主体,根据审批结果统一制发“行业综合许可证”,送达相关证照和文书,公布查询渠道。“行业综合许可证”所载明的单项行政许可事项发生变更、延续、失效、撤回、撤销、注销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及时通报或函告县政务局,由其同步对该“行业综合许可证”上加载的相应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变更或者删除,并及时为持证人换发新的“行业综合许可证”。

(四)档案归集。“一业一证”改革不改变相关职能部门的权责边界,不影响有关档案材料的归集、整理和存档。各级各部门应加强共享材料、过程文书、结构性数据的备份和存档工作,确保各审批事项档案材料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政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共同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依职责协同的“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协同部门要明晰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改革任务真正落地见效。

(二)明晰审批权责。“行业综合许可证”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负责;因实施行政许可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由实施行政许可的部门依法依规处理;负责事中事后监管的部门对监管行为和监管结果负责。

(三)加强指导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协同部门要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指导调度,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一业一证”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有序有力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站、政务新媒体、宣传栏、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对“一业一证”改革事项、咨询方式、办理地点、办证流程等信息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一业一证”改革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五)加强考核督办。“一业一证”改革工作已纳入鹤峰县2022 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将作为各级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落实不力,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编辑:宋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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