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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太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5:48 来源:鹤峰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太平镇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要求,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提案办理情况报告、领导机构等重要信息6条。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镇党委明确分管政务公开的领导为政务公开主要责任人,配备一名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工作有人抓。

二是健全流程,完善制度。我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形式、内容等关键要素,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在规范下运行。

三是强化监督,确保实效。镇纪委全程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现象第一时间进行处理,确保我镇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及时,信息更新缓慢以及政务公开形式单一,微信、微博等自媒体使用率不高,已完成整改。

本年度村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方面,下一步,我镇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4日


责任编辑:姚颖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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