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由鹤峰县中营镇人民政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进行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中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鹤峰县中营镇翠泉路51号,邮编:445800,联系电话:0718-5461010)。
一、概述
2018年,我镇把贯彻落实《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我镇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我们从加强领导,强化认识上着手,形成了有效的公开机制和制度约束机制。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外宣办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的日常运行。落实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鹤峰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中营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公布了“中营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采取网站公开、微信公开、电话公开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安全、准确,保障了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的材料收集、整理和上传工作,切实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定性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建章立制。制订了《中营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中营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中营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中营镇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中营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中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帐制度》等多项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分类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鹤峰县政务公开网、中营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短信群发、公示公开栏等形式向外公开。
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方面,我镇做好以下几点:
1.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
2.确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3.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4.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5.强化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
6.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考评监督和责任追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镇未收到有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和收到举报投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透明政府建设的进一步深入,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完善,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几个问题: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信息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本镇主动公开的内容,应该及时核对,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三)信息公开的途径较单一,政府部门和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
(四)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较少,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够。
(五)我镇文员等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较大,信息对接不顺畅,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对上述存在的有关问题,我镇非常重视,并将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沟通,狠抓学习。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加强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水平,确保依法、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立足需求、拓宽渠道。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坚持以公开促服务,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同时,在办事服务大厅,设立了举报电话,群众意见箱,实施了群众直接评议和意见反馈,加大了外部的推动力,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渠道。本着有利于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也有利于政府办事效率。
(三)建章立制,完善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内容,落实到各部门的信息员,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并充实信息公开内容。
(四)规范管理,及时更新。规范管理镇信息公开栏,保证信息公开的时间充足和及时更新;通过横幅、标语、广播、短信群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丰富信息公开的途径,扩大信息受众覆盖的范围,制作培训PPT对干部进行普及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