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由鹤峰县财政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进行编制。全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五个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8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行政许可信息1条,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公开行政许可信息1条;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公开行政处罚信息28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发改局公开;2018年度无政府集中采购公开项目。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需进一步拓展;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逐步加以改进。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2018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财政局门户网站建逐步扩大网上信息公开力度和深度,使之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积极利用新技术手段公开政府信息,探索提高行政效率。
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逐步向规范化和常态化方向发展。
三是根据财税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完善我县预决算公开制度办法,进一步做好本级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预决算公开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