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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08:56 来源:鹤峰县财政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

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为加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工作,完善信息审查发布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鹤峰县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对拟公开发布政务信息的审核,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严禁公开国家保密范围内的信息。

我局政务信息的采集、报送由局机关各内设机构、各隶属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向局办公室报送,由局办公室负责在相应的媒介或者平台上对外发布。各内设机构、各隶属事业单位确立有信息报送员,上报信息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并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安全。

2021年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5条,信息公开栏目35条,惠民惠农财政资金“一卡通”专题专栏栏目50条,其他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产生行政处罚2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依据公开条例进行部分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20年的工作中,我局部分内设机构和隶属事业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全面。针对这些问题,我局组织相应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但2021年的工作仍有很多方面的不足:

一是信息更新的内容不够全面,方式较为单一。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需进一步提高,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性不够,特别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采取多形式多渠道扩展宣传范围,以多种平台为载体做好本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扩大人民群众对财政系统的关注度和满意度。

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强化权力运行办事结果的公开,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透明运行。

四是进一步做好涉及群众利益政策的解读回应。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和解读机制,及时、准确解读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增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已经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全部公开。

2、我局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3、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


鹤峰县财政局

2022年1月21日


责任编辑:姚颖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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