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 县直部门 > 县大数据中心

鹤峰县大数据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5:34 来源:鹤峰县大数据中心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一、总体情况2021年,鹤峰县大数据中心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湖北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恩施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编制了鹤峰县大数据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中心围绕当前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力度,扎实开展本中心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2021年我中心在鹤峰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9条,其中,工作动态4条、通知公告3条、信息公开2条(2021年预决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中心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政务公开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敏感事项。中心全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举报投诉情况发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和提起诉讼案件,未出现发布有损国家形象、尊严、安全、利益的信息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20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问题,按照中央和省、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细化落实整改措施,政务公开内容更加全面。一是结合《恩施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编制《鹤峰县大数据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二是对已公开的政务内容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和审核,对已经过时的及时更新,尚不全面的补充完善;三是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对中心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领导班子情况、机构职能、2021年预决算、联系方式和鹤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咨询、求助电话等信息进行了公开。

(二)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2021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质量有待提升,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部分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规范;二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不断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信息公开目录,加强业务培训,夯实基础工作,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准确、全面、及时,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中心所涉事项无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事项,无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鹤峰县大数据中心

2022年1月17日


责任编辑:姚颖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