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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6:53 来源:鹤峰县公安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鹤峰县公安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训词的要求,努力提升新形势下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深化平安建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全县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执法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贡献公安力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鹤峰县公安局依托鹤峰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台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县公安局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6个一级栏目、10个子栏目,积极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5条,内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策解读等多方面。将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中的“权责清单”子栏目与“湖北政务服务网”建立了平台连接,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公安政务服务网”等政府及公安网站平台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县公安局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21年度本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疫情防控等内容,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和发布工作,主动加强公安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诉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要加强网站建设,结合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及相关公开内容的发布。其次加强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常态化督导体系,县公安局明确一名局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进一步细化明确警种部门的任务职责,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信息保密等相关制度,确保县局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内容细致翔实,使县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5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4

行政强制

3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政务公开内容涵盖面不全,主动公开信息更新的频率不高等问题。2022年,县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相关部署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全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开展。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不断提升,公开的内容涉及面广,公安机关必须加强学习培训,才能提升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内部分工,压实具体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地;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县局收到转交政协委员提案5件,主办3件,协助其他单位办理2件,均已全部答复完毕,对主办情况进行了主动公开,委员们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三)县公安局无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因此无相关公开事项。


鹤峰县公安局

2022年1月24日


责任编辑:姚颖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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