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鹤峰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容美镇广场路8号,电话:5295038)。
一、概述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2018年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点,强化制度建设。成立了鹤峰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同时根据各股室职能划分,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装备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网络安全。全局不断加强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互动交流等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和便利性,为社会公众主动、及时、准确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教育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行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政务公开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二是为学校信息公开提供平台。县教育局坚持利用教育门户网站,及时跟新各学校重点工作新闻要闻。同时通过工作QQ群,下达正式文件,打电话通知等形式对学校的信息公开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管理。要求做到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三是聚焦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公开。着重公开了县教育局在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上采取的主要措施,主动公开了教师编制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研究生考试、中考、高考、县教育局2018年重点工作等热点、难点、重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四是加强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各阶段教育相关政策和制度文件,督促各阶段学校主动公开招生、收费、资助、后勤保障和日常管理等信息;加强其他有关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全面改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有关政策及信息,及时公开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基础教育学校的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畅通申请渠道。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18年县教育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件,依申请公开处理未收取任何费用,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问题引起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扎实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有待健全完善;二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好。个别干部对政务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牢固确立,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9年,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各部门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及时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
1.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合理设置公开目录,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2.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3.进一步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鹤峰教育信息网”建设。充分发挥平台的作用,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