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由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进行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若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鹤峰县容美广场综合写字楼6楼620办公室;邮编:445800;联系电话:0718-528260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人社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行政审批、工资福利、录用调配、养老保险、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办公室下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事务。
(二)建立健全制度。2018年,我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信息。
(三)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加强重点领域如人事考试的信息公开,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8年,县人社局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州、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3条(阳光人事信息23条)。
一是完善公开平台。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网站栏目和信息,我办在县政府网站上共发布信息23条。
二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8年,及时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和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还未认识到位,部门股室在完成本职工作后没有意识到要将工作进行信息公开,导致信息公开工作不及时、迟缓。二是公开内容不能满足服务对象需要,尤其是上级人社部门的政策通知类文件公开的不够及时、全面,还需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面。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程度。二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