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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11:10 来源:鹤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2021年,我局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制度要求,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带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进而提升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特编制本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充分发挥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特别是对一些群众关注的重点工作信息进行及时和主动公开。

1.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对照省、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事项指导目录,对应行使事项进行梳理,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所有注册审批事项、流程、办事指南等均可以提前通过网站了解,方便企业对照要求提前准备,避免多次往返窗口。目前已实现行政许可事项20项,已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实现公开率达100%。

2.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开

一是市场主体自觉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公示提高诚信意识,是建设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优化营商环境。我局高度重视,采取通过新闻媒体、QQ群、微信群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电话催报、上门服务、指导督办,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我县2021年度有15252户个体工商户、93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954户企业应进行年报公示。到630日止,完成年报公示的分别为2876户企业、91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688户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分别为97.43%、97.54%、96.42%,企业年报率居全州第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全州第二。

二是完成“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按上级文件要求,已认领并完成检查实施清单编辑工作,完整录入本部门执法人员库,完成本单位工作人员账号注册工作。完成各项行政行为的录入工作。其中行政检查行为1785条,行政处罚行为670条,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数据共享总数达12398条。

三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实经营异常名录的列入和移出工作,做好企业信用修复工作。2020年因未按规定年报公示等原因被列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209户。到目前,全县已有85户企业依法移出异常名录。主动为全县因连续三年未按规定年报公示的70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做好信用修复提示工作。

3.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2021年,通过鹤峰县政府门户网站、鹤峰新闻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对市场监管工作信息公开的力度。已通过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类信息112条,鹤峰新闻网发布宣传50条,鹤峰之窗微信公众号消息4条。特别是为了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提高公众的知晓度,我局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公开工作,建立抽检信息定期公告制度,发布抽检公告7期,公布不合格食品17批次。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88件,进一步加大违法行为惩戒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目前,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1年,我局办理公开信息申请未收取费用,因此不存在减免情况。

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21,我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3

行政强制

8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还不够高,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的信息量还有提升空间、公开的方式途径还要更加丰富多元、群众获取市场监管信息的便捷度、满意度还要进一步提高。为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管理,完善工作制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进一步梳理确定公开项目,依法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将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有效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利用率。

2.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公开方式和形式有待创新。由于需要公开的数量较多,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同时在公示内容的措辞上还不够严谨。

3.下年度改进措施: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加大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公示系统的熟悉程度,对需要公开的内容及时进行公开。落实对公示内容领导审核制度,信息发布人员及办公室人员要加强对发布内容的校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办理公开信息申请未收取费用,因此不存在减免情况。

我局无重大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因此无公开事项。

为切实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审查发布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特制定《鹤峰县市场监管局网站和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2021年,我局共发布鹤峰县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7;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17批次;发布鹤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88;发布预防食用有毒野生菌、生蜂蜜及农村聚餐食物中毒的告知书1条;发布重点时间节点食品安全消费提示3条。


鹤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月11

责任编辑:姚颖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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