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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2 16:25 来源:鹤峰县司法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本年度报告由鹤峰县司法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进行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若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鹤峰县司法局联系(地址:鹤峰县九峰大道191号鹤峰县司法局;邮编:445800;联系电话:0718-526738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了由主任负总责,分管机关的副主任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清单,明确公开主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各室,责任到人。

(三)完善公开制度

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按规定程序,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及时公开。

(四)完善发布机制

建立健全以各室、各乡镇司法所提供信息,办公室审核发布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8年,县司法局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州、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公开平台。全年利用“鹤峰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便民信息及司法行政工作动态107

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8年,及时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和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县司法局办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程度不高。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程度。二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修订,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责任编辑:宋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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