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由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进行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若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路11号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445800;联系电话:0718-5282735)。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了由局长负总责,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清单,明确公开主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各股室,责任到人。
(三)完善公开制度
建立《鹤峰县政管办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按规定程序,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及时公开。
(四)完善发布机制
建立健全以各股室提供信息,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发布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8年,县住建局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州、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信息 15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动态信息 6条、概况类信息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条。
一是完善公开平台。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网站栏目和信息,我局在县政府网站上共发布信息15条。
二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8年,及时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和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县住建局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程度不高。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切实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监督力度,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规范、发展;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救助、财政资金使用和“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