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 县直部门 > 县住建局

鹤峰县住建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7:02 来源:鹤峰县住建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一、总体情况

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提升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力度。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专责,积极与政务局沟通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全面清理权力清单,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公开。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全面公开预决算信息。推进审计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保障性住房、政府采购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房产交易等信息公开。

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住建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其中:重大项目建设信息1条;生态环境信息1条;概况信息2条;总结计划信息0条;规范性文件信息0条;工作动态信息15条;人事信息0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条。2021年共受理“县长热线”21件,办结率达100%。

四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如有疑问请与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容美镇中坝路11号;邮编:445800;联系电话:0718—528273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有效解决了2020年信息格式不规范、时效性不强的问题。

2021年我局在政务公开中仍然存在内容不够丰富,形式单一,涉及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事项的信息公开较少,等问题。

针对新发现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并邀请政务信息管理的行家里手,通过经验介绍、案例选讲、导师授课等方式,培养更加专业的政务公开人员,确保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全年,我局共收到县人大、县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5件(承办件8件,协办件7件)。涉及城市功能完善及人居环境整治。目前,各提案建议均实现办结率和满意率100%。


鹤峰县住建局

2022年1月14日


责任编辑:姚颖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