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由鹤峰县国土资源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进行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若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鹤峰县国土资源局联系(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路38号鹤峰县国土资源局;邮编:445800;联系电话:0718-528249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了由局长负总责,负责机关的领导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清单,明确公开主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各股室,责任到人。
(三)完善公开制度
建立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按规定程序,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及时公开。
(四)完善发布机制
建立健全以各股室(二级单位)、各乡镇所提供信息,办公室审核发布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8年,县国土资源局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2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动态信息6条、概况类信息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条。
一是完善公开平台。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网站栏目和信息,县国土资源局在县政府网站上共发布信息13条。
二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8年,及时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和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1.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2.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3.进一步做好门户网站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站、公开栏等载体建设,重点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建立,充分发挥网站平台的作用。
4.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学习《条例》,不断扩大《条例》宣传效果,建立《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机制,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