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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5 12:49 来源:鹤峰县人民政府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鹤峰县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政务管理办关于印发2019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管办发〔2019〕3号)和《2019年恩施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保证所有公开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及时、准确,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一)健全体制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序推进。二是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奖惩。三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政务公开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敏感事项。

(二)推进新《条例》落实。一是加大培训力度,2019年6月组织全县政务公开培训会,对《条例》进行了专门解读,共计77个单位150多人次参训。二是细化工作任务,围绕县委、县政府2019年度工作重点,按照州政务服务和大数管理局要求,印发《2019年鹤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各单位公开任务,增强公开工作实效。三是完成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按照全州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标准,新版政府门户网站于2019年9月9日正式上线,进一步提高了政府网站管理和安全防护水平。四是做好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加强日常监测,开展季度抽查通报,对全县43个政务新媒体检查实现全覆盖。

(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要点。一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主动公开。全面推进决策公开、落实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信息公开。二是围绕重大政策落实,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强化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细化财政信息公开。三是围绕项目落地、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入公开项目扶持服务信息,全面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监管信息公开。四是稳定市场预期,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全面加强政策文件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在网上公开阳光人事信息,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找到合适就业岗位,并在鹤峰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活动信息、就业供求信息,重点关注面向高校毕业生、下岗职工、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二是细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在网上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做出说明。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三是全面公开重大项目信息。通过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湖北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同时全面公开产业发展政策,减税降费政策,招商引资政策,用人用工政策,投资指南,金融服务政策、服务活动等信息。

(五)高质量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议案1件、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7件、在“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中收到建议5件。县人民政府受理这些议案、建议后,进行了认真登记、整理和分类,并广泛征求意见,同时,采用集体交办形式,分别交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等11个单位承办。各承办单位按照办理要求进行办理,建议办理的“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20

规范性文件(指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20

7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4

+2

785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79

0

73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41

0

1137

行政强制

302

0

4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5

191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我县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新版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启用以来各栏目的更新频率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下一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组织,压实责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强化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建设和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检查督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完善,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全面推进依法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全面贯彻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突出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全过程跟踪,信息内容更完整。

  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要提高思想认识,突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集中培训工作,切实增加各单位政务信息公开负责人的法规意识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附件-年报数据汇总表格-20200324.doc

责任编辑:宋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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