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主题服务 > 三农服务 > 农资店开设 > 我要看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批准合格种子检验机构等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1 17:15 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厅考核,武汉天一华煜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具备对外开展农作物种子检验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批准为合格种子检验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准许在批准的种子检验项目范围内使用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标志(附件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湖北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延期申请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种子质量检验检测所等三个种子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申请事项核查考核,我厅认为湖北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能力稳定保持,同意证书有效期延长一年(附件1);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种子质量检验检测所等三个种子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具备签发检验项目范围内检验报告的能力,予以推荐。

附件:1.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批准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名单

      2.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推荐的授权签字人名单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1日


责任编辑:宋申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